根據今年施行的《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五條規定,對用于貿易結算、安全防護、醫療衛生、環境監測方面,涉及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切身利益的工作計量器具,定期公布強制檢定結果的要求,浙江海寧市質監局首次在局門戶網站、市政府政務網站上發布2014年海寧市農貿市場在用衡器強制檢定結果情況。
本次公布的內容為全市57家農貿市場的3589臺(件)在用衡器的強制檢定情況,其中強制檢定合格率達到100%的農貿市場有10家,合格率達到90%以上的有37家,合格率在90%以下的有10家,涉及不合格計量器具262臺(件),強制檢定合格率為92.70%。對公布的相關信息,海寧市質監局將積極做好釋疑工作。
下一步,海寧市質監局將通過各種途徑及時向各鎮(街道、開發區)和相關部門通報全市農貿市場在用衡器強制檢定情況;對強制檢定合格率未達到100%的農貿市場,責令停止使用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,并督促其限期改正;適時組織開展農貿市場計量專項監督檢查,加大計量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;通過多措并舉,努力在全社會形成農貿市場計量監管的威懾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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